起重機械法定檢驗業(yè)務辦事指南
(適用于非政府投資與社會投資建設項目)
起重機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其范圍規(guī)定為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機;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額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機,或生產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裝卸橋),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機;層數大于或者等于2層的機械式停車設備。其法定檢驗包括監(jiān)督檢驗、首次檢驗(以下簡稱“首檢”)和定期檢驗。
一、適用范圍
(一)監(jiān)督檢驗
起重機械監(jiān)督檢驗,是指起重機械安裝、改造、重大修理過程中,安裝、改造、重大修理單位進行自行檢驗和試驗,并且合格,由深圳市特檢院對安裝、改造、重大修理單位的自行檢驗和試驗過程及結果進行監(jiān)督確認的過程。
(二)首次檢驗
1.起重機械首次檢驗,是指根據《起重機械安全技術規(guī)程》(以下簡稱《技術規(guī)程》)(TSG 51-2023)附錄ca,不實施安裝監(jiān)督檢驗的起重機械,在安裝單位或者使用單位自行檢查合格的基礎上,在其投入使用前由深圳市特檢院進行的第一次檢驗。
2.以整機滾裝形式出廠的軌道式集裝箱門式起重機、輪胎式集裝箱門式起重機、岸邊集裝箱起重機和裝卸橋(指卸船機)不進行安裝監(jiān)督檢驗,應申請首次檢驗。
實施起重機械(流動式起重機除外)安裝(移裝)、改造、重大修理、首次檢驗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按照規(guī)定到深圳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辦理特種設備施工告知后、開始施工前(不包括設備開箱、現場勘測等準備工作),攜本指南“二、申請資料”款規(guī)定的資料向深圳市特檢院申請監(jiān)督檢驗或首次檢驗。
實施流動式起重機首次檢驗的單位攜本指南“二、申請資料”款規(guī)定的資料向深圳市特檢院申請首次檢驗。
(三)定期檢驗
1.起重機械定期檢驗,是指使用單位對在用起重機械進行自行檢查合格的基礎上,由深圳市特檢院按照周期對起重機械進行的檢驗。
2.塔式起重機、升降機、流動式起重機、纜索式起重機的定期檢驗周期為1年。
3.橋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門座式起重機、桅桿式起重機、機械式停車設備的定期檢驗周期為2年。
4.定期檢驗日期以安裝、改造、重大修理監(jiān)督檢驗,首次檢驗,依規(guī)停用后重新檢驗的檢驗合格的年月為基準計算,下次定檢日期不因本周期內的流動作業(yè)、不合格整改或者逾期檢驗等因素而變動。
5.使用單位應在設備“下次檢驗日期”屆滿前1個月向深圳市特檢院申請定期檢驗。
二、申請資料
(一)監(jiān)督檢驗
主要資料:
1.《深圳市特種設備安裝改造大修告知書》(加蓋深圳市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部門公章),流動式起重機無需提供此項資料;
2.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蓋章的復印件);
3.整機型式試驗證書或者樣機型式試驗約請單(蓋章的復印件);
4.安全保護裝置的型式試驗證書(蓋章的復印件);
5.起重機械產品合格證(含產品數據表);
6.安裝、改造、重大修理合同(或技術條款);
(注:以上提供的資料為復印件的,應當加蓋施工單位公章)
次要資料(可容缺):
(注:容缺的資料需在現場提交資料并經我院受理次日起,2個工作日內補齊資料至相應檢驗檢測室。)
7.設備預期用途和使用環(huán)境的說明文件;
8.起重機械移裝、改造、重大修理前基本情況表;
9.主要設計圖樣(總圖、主要受力結構圖、主要機構圖、控制系統(tǒng)原理圖等);
10.安裝及使用維護保養(yǎng)說明。
(二)首次檢驗
主要資料:
1.《深圳市特種設備安裝改造大修告知書》(加蓋深圳市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部門公章);
2.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蓋章的復印件);
3.整機型式試驗證書或者樣機型式試驗約請單(蓋章的復印件);
4.安全保護裝置的型式試驗證書(蓋章的復印件);
5.起重機械產品合格證(含產品數據表);
6.合同(或技術條款);
(注:以上提供的資料為復印件的,應當加蓋施工單位公章)
以整機滾裝形式出廠的起重機械,還應提供:
7.整機船運證明、照片等資料。
次要資料(可容缺):
(注:容缺的資料需在現場提交資料并經我院受理次日起,2個工作日內補齊資料至相應檢驗檢測室。)
8.設備預期用途和使用環(huán)境的說明文件;
9.起重機械移裝、改造、重大修理前基本情況表(電動單梁起重機移裝);
10.主要設計圖樣(總圖、主要受力結構圖、主要機構圖、控制系統(tǒng)原理圖等);
11.安裝及使用維護保養(yǎng)說明。
(三)定期檢驗
1.網上申請
按照網上申報指引填寫相關信息(不需要提供資料)。
2.窗口申請
(1)《深圳市電梯起重機械檢驗申請單》及附頁:《申請檢驗設備一覽表》(加蓋設備使用單位、維保單位公章);
(2)公民法定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設備使用單位為個人時提供,并加按身份證本人手印)。
三、檢驗業(yè)務申請流程
(一)監(jiān)督檢驗、首次檢驗
監(jiān)督檢驗的申請主體為施工單位。
監(jiān)督檢驗分為資料審查和竣工驗收,資料審查合格后,預約首次現場檢驗時間時,登錄深圳市特檢院網上申報系統(tǒng)申請竣工驗收。
1.資格單位注冊
施工單位將注冊資料掃描件發(fā)送至深圳市特檢院業(yè)務郵箱(tjkf@siqs.org.cn)或業(yè)務窗口辦理資格單位賬號注冊。
已經注冊過的單位可直接登錄深圳市特檢院網上業(yè)務申報系統(tǒng)進行申報。
2.資料審查
(1)施工單位完成資格單位注冊后,可登錄深圳市特檢院網上業(yè)務申報系統(tǒng)申請資料審查。申報成功后將申報資料提交至深圳市特檢院業(yè)務受理窗口。資料審查結果可登錄深圳市特檢院官網網上業(yè)務申報系統(tǒng)的“資料審查查詢”進行查詢。
(2)容缺辦理
如申請單位能提供審查需要的主要資料,次要資料暫時欠缺的,經申請且書面承諾在2個工作日內補齊相關資料至檢驗檢測室,可先予收件并對資料進行審查。
申請單位未在承諾時間內補齊資料的,我院將審查不通過,申請單位需在審查結論出具后盡快補齊資料至檢驗檢測室。
3.竣工驗收
資料審查合格且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后,方可申報竣工驗收。
施工單位登錄深圳市特檢院網上業(yè)務申報系統(tǒng)申請竣工驗收,我院自受理檢驗、檢測申請后10個工作日內或雙方約定的時間實施檢驗檢測。
資料審查及竣工驗收詳細操作指引見深圳市特檢院官網的《監(jiān)督檢驗網上申報指引(機電類)》。
(二)定期檢驗
根據市市場監(jiān)管局的要求,深圳市特檢院在受理特種設備定期檢驗時需查驗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報檢設備未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的,請前往市場監(jiān)管局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后再申報定期檢驗。
1.網上申請
(1)定期檢驗可直接登錄深圳市特檢院網上業(yè)務申報系統(tǒng)進行網上申請及預約檢驗時間,無需提供申報資料。
(2)登錄深圳市特檢院網上業(yè)務申報系統(tǒng)“申報進度查詢”查詢受理結果。
(3)受理通過后在深圳市特檢院網上業(yè)務申報系統(tǒng)“申報進度查詢/詳情”打印《檢驗申請受理回執(zhí)》及《深圳市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企業(yè)除外)。
(4)受理不通過的申請單位應根據受理不通過原因進行整改,整改后在網上重新申請檢驗。
2.窗口申報
申請單位按上述“二、申請資料”款規(guī)定的資料到深圳市特檢院業(yè)務受理窗口提出檢驗申請。
(1)定期檢驗資料如符合要求,則對申報設備作出檢驗安排, 原則上自受理檢驗、檢測申請后10個工作日內或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實施檢驗檢測。
(2)深圳市特檢院向申請單位開具《檢驗申請受理回執(zhí)》及《深圳市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企業(yè)除外)。
(3)受理不通過的申請單位應根據受理不通過原因進行整改,整改后在網上重新申請檢驗。
(三)變更檢驗日期
如無法按計劃檢驗日期實施現場檢驗,申請單位應至少提前2個工作日在深圳市特檢院網上業(yè)務申報系統(tǒng)提交檢驗業(yè)務變更申請。
(四)取消檢驗
因故取消檢驗的,申請單位應至少提前2個工作日向深圳市特檢院提交《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業(yè)務取消申請單》(定期檢驗蓋使用單位公章;監(jiān)督檢驗蓋施工單位公章和使用單位公章),辦理檢驗取消。
(五)中止檢驗后約檢
中止檢驗后的檢驗預約可登錄深圳市特檢院網上業(yè)務申報系統(tǒng)提交檢驗業(yè)務變更申請。
四、檢驗繳費
1.企業(yè)
在深圳市內使用、安裝、修理、改造特種設備的企業(yè)免征收特種設備及安全附件的檢驗檢測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2.非企業(yè)
繳款單位可登錄深圳市特檢院網上業(yè)務申報系統(tǒng)“繳費查詢”下載相應的《深圳市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按照《深圳市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上的要求進行繳費。
申請單位應在確定的計劃檢驗日期前及時繳納檢驗檢測費,逾期未交,將影響本次檢驗安排。因拖延繳款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繳款單位承擔。
五、現場配合與檢驗
1.配合準備
申請單位應根據《檢驗申請受理回執(zhí)》上的計劃檢驗日期做好配合準備工作,現場檢驗前提供符合檢驗規(guī)則要求的自檢報告或記錄,提供安全的檢驗環(huán)境以及必備的防護設施,安排相關專業(yè)人員到現場配合,并負責檢驗現場的安全管理。
2.現場檢驗
深圳市特檢院檢驗人員按計劃檢驗日期和約定的出車方式到設備使用地點開展現場檢驗,并按要求向受檢單位開具特種設備檢驗意見通知書。
六、整改確認
對于特種設備檢驗意見通知書中提出整改要求的,受檢單位應按照特種設備檢驗意見通知書的要求及時組織整改。
七、不合格處理
被判定為不合格的設備,受檢單位應按照特種設備檢驗意見通知書的要求及時組織整改,整改完畢后及時向深圳市特檢院重新申請檢驗。
八、報告領取
1.報告出具時限
檢驗報告自檢驗結束或整改確認符合起10個工作日內出具。
2.領取方式
(1)監(jiān)督檢驗
檢驗報告和使用標志(網上下載):登錄深圳市特檢院網上業(yè)務申報系統(tǒng)下載電子檢驗報告。
起重機械標牌(窗口領取):攜《檢驗申請受理回執(zhí)》到深圳市特檢院業(yè)務受理窗口領取。
(2)定期檢驗
登錄深圳市特檢院網上業(yè)務申報系統(tǒng)下載電子檢驗檢測報告。
注:電子檢驗檢測報告與紙質檢驗檢測報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下載電子檢驗檢測報告后視為報告已領取。
九、遺失處理
1.遺失《檢驗申請受理回執(zhí)》
(1)通過網上申報的申請單位可登錄深圳市特檢院網上業(yè)務申報系統(tǒng)自行補打。
(2)通過窗口申報的申請單位應出具相應的遺失證明(監(jiān)督檢驗蓋施工單位公章,定期檢驗蓋使用單位公章),到深圳市特檢院業(yè)務受理窗口申請補辦。
2.遺失《深圳市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
(1)通過網上申報的申請單位可登錄深圳市特檢院網上業(yè)務申報系統(tǒng)自行補打。
(2)憑同一工作編號的《檢驗申請受理回執(zhí)》或特種設備檢驗意見通知書,到深圳市特檢院業(yè)務受理窗口申請補辦。
3.遺失檢驗報告
(1)登錄深圳市特檢院網上業(yè)務申報系統(tǒng)下載電子報告。
(2)未實現電子化的檢驗報告,在深圳市特檢院官網下載并填寫《檢驗報告/證書、合格標志補辦申請單》(加蓋使用單位公章),到深圳市特檢院業(yè)務受理窗口申請補辦。
官網(網上申報系統(tǒng)入口): www.9dyy.com.cn
“深圳特檢”微信公眾號:
業(yè)務郵箱:tjkf@siqs.org.cn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上午 8:30-12:00 下午13:30-17:00
服務熱線:4001096333
業(yè)務受理窗口:
1.深圳特檢基地窗口
地址:深圳市寶安區(qū)石巖街道水田社區(qū)龍?zhí)锉甭繁?/font>側
2.羅湖紅崗分部窗口
地址:深圳市羅湖區(qū)紅崗路1032號特檢大廈
3.寶安洪浪分部窗口
地址:深圳市寶安區(qū)洪浪南路1號
4.深汕窗口
地址:深汕特別合作區(qū)鵝埠鎮(zhèn)城市綜合服務廳一樓
業(yè)務咨詢電話:0755-22091090